免费电话:0756-5505888   QQ群号:253412882

纪念网首页 » 华侨、港澳台同胞遗体在本市火化的手续应当如何办理?

华侨、港澳台同胞遗体在本市火化的手续应当如何办理?

时间:2009年11月26日   来源:弘慧网
华侨、港澳台同胞遗体在本市火化的手续应当如何办理?

(1)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沪死亡后,丧主或丧事承办人凭医院出具的医疗死亡证明到当地公安警署(派出所)注销户口,领取殡葬死亡证。
    (2)凭死亡证,死者护照,委托人的身份证或证明材料,到龙华或宝兴殡仪馆办理殡殓手续。(接运遗体,遗体防腐,租借礼厅,购买丧葬用品等),一切安本市市民的一般程序办理。

网友评论:

已有条评论

您好:爱无止境 【个人中心】 【退出】   

验证码:

评论内容

粤ICP备09206461号 网上祭祀平台Alexa排名 Copyright 2009-2012 www.waheav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广东林氏律师事务所林叔权 律师
宠物纪念网旗下网站:中文站   英文站  
最佳分辨率 1024*768 IE6.0 或 IE7.0 email:waheave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