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医疗纠纷牵出医院16年属无照经营 校方回应无法登记但具有诊疗资格——— 热案追踪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匡小颖)昨日,本报刊登《农大动物医院 十六年无照经营》一文,爱犬食用海棠果后气喘干呕,在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院救治后窒息身亡,由此牵出北京著名宠物医院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院16年无照经营。
昨天,记者来到该动物医院,发现医院仍在对外运营中。对于无照经营,中国农业大学也首度作出回应,校方称,下属医院没有法人,根据相关法规无法登记,但是医院具有诊疗资质。
记者在农大动物医院官方网站上看到,该医院起源于北京大学农学院的兽医系,1949年并入北京农业大学兽医系;1993年10月北京农业大学成立动物医学院临床医学系,包括动物医院和其他研究室。1996年更名为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院。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该动物医院发现医院仍在对外运营中。动物医院坐落在中国农业大学西区操场北侧。门口左侧的牌匾上写着“中国农业大学兽医临床医学系”,右侧为“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院”。门内停放着十几辆私家车。大门右侧为动物医院门诊室,有病犬和主人进进出出。记者以为家里宠物狗买药为名,在前台花20元挂号费后到内科就诊。四个内科诊室都有一到两个病犬在治疗。其他诊室也都不是空闲的。楼道里不时有一两只病犬出现。购药后记者来到收款台结算,前面有三四位病犬主人排队,经结算,记者所付药费为27元。记者还注意到,该院的医生竟给动物开出处方类的药物,如阿莫西林。
几位与记者攀谈的病犬主人对于动物医院无照经营一事均不知情。一位刚刚给小狗看完病的女士称:“我只知道这是农大下边的,不过也不至于运营这么多年没有执照吧?”记者采访几位养犬人士,他们都认为农大动物医院的治疗技术和设备很好。
中国农业大学律师称,该医院有诊疗许可证,主治医师有合法执业资格证,可以合法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但该医院是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无独立的法人资格,无需也无法进行工商登记。
昨天,中国农业大学相关负责人对无照经营也首度作出回应:动物医院的确没有执照,下属医院没有法人,根据相关法规无法登记,但是医院具有诊疗资质。
相关法规明确
动物诊疗需登记
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开办动物诊疗机构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到动物诊疗场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199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也要求开办为养犬服务的商店和医院,必须依法办理工商行政管理登记。违反规定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犬、犬用物品以及全部非法所得,并对责任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工商部门表示近期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51条规定:“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