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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可爱的嘀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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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阿哟]于2013年04月13日创建 馆长:[阿哟]

逝者信息

怀念可爱的嘀嘀
  • 姓 名: 嘀嘀
  • 生 辰: 1998年05月15日
  • 忌 辰: 2013年04月13日
  • 墓园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巴
  • 纪念馆号: TT096295194
  • 建 馆 者: 阿哟
  • 建园时间:2013年04月13日
  • 点 击 数: 4426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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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全面禁食狗肉?先别忙着高兴,还需要你的助力!

发布时间:2020-04-10 14:11      来自: 阿哟
我国将全面禁食狗肉?先别忙着高兴,还需要你的助力! 转发 《 狗与爱的世界 》 自深圳禁食猫狗条例通过后,国家队也坐不住了! 4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刊登了一则公告: 在这则公告中,《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正式公布,开始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由于篇幅有限,本文就不贴出《意见稿》的全文了,在这里,铲屎哥想着重说一下关于狗狗的内容。 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目录》中包括了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类,这些动物可以按照家畜家禽进行管理,并进行贩卖或食用。 (水貂、银狐、蓝狐、貉等为非食用品种) 值得注意的是:狗并不在其中。 也就是说:“目录规定的动物你可以吃,不在上面的你就不能吃!” 针对关注度较高的狗,农业农村部在意见稿中明确表示: 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这意味着什么呢? 业内专家表示:这次狗不在《目录》之列,按照前段时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决定》,狗肉或将被全面禁食。 也就是说,意见稿一旦通过,将从国家层面禁止吃狗肉! 其它城市的小伙伴再也不用眼巴巴地羡慕深圳了! 这的确是个好消息,但是! 目前该《意见稿》没有通过,还只是在征求意见阶段,现在高呼胜利还为时过早。 所以这正是我们发力的时候! 农业农村部官网刊登的公告中明确表示: 对于《意见稿》的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寄送、电邮或者传真等方式反馈至农业农村部办公室。 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件:zysxzc@agri.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畜禽种业处(邮编:100125) 电话:010-59191471 在此铲屎哥呼吁,所有心系宠物福利,抵制食用狗肉的朋友,此时都应该积极响应政府工作,通过写信、写邮件、发传真的方式,表达对此意见稿的认可。 为了节省大家的宝贵时间,铲屎哥特意拟了一份草稿: 收件人:zysxzc@agri.gov.cn 主题: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与建议 正文: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对于贵部4月8日发布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所列条款(尤其是第五条),我表示充分认可与支持! 之前央视有报道,我国并无肉狗养殖行业(详见央视综合频道CCTV-1《生活圈》栏目相关报道),目前狗肉相关产业来源多为偷盗,或无明确来源,对人民群众的情感及健康造成双重打击。 正如条例中所说,作为伴侣动物,不应该列入畜禽管理,也不应该被端上餐桌。 希望贵部能听取人民群众的建议,坚决禁止食用狗肉! 此致 敬礼! 署名:XXX 2020年4月xx日 上方邮件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各位在发布邮件时,酌情修改! 切记!!! 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0年5月8日 请各位朋友一定要助力!要给电子邮件:zysxzc@agri.gov.cn或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畜禽种业处(邮编:100125), 表态——坚决禁食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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