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宠物狗打架,致使旁边无辜的人员受伤,结果两位狗主人被伤者起诉至法院,清远城区法院近日裁决两被告赔偿伤者6000余元。
2011年10月15日早上8时左右,清远城区农民老陈如往常一样出工干活。此时同村的罗平、宋军(均为化名)正在附近遛狗,两狗相遇后便嬉戏打闹起来。谁知这两只狗在打斗间突然冷不丁从正在弯腰干活的老陈胯下蹿过。一心干活的老陈完全没有防备,惊慌间被狗凌空架起来后重重地摔倒在地上。
老陈随即被送往医院,经诊断为“L1椎体爆裂骨折、L3右侧横突骨折、右侧第11后肋骨骨折”,在医院住了17天才出院,突然遭此横祸,老陈苦不堪言,光医药费就花了7000余元不说,每天还只能躺床上休养,地里的活也没法干。
于是他找到宠物主罗平、宋军要求赔偿损失,但罗平在赔偿了4000余元后就没了下文,宋军更是分文不出。无奈之下,老陈只得将两人起诉至法院。
狗主看管不力需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罗平、宋军作为狗的饲养者和管理者,应当加强对狗的管理,防止对他人造成损害。本案中两被告因看管不力、疏于管理,致使饲养的狗造成原告受伤,侵害了原告的身体健康权,又因为老陈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故两被告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扣除罗平已支付的4000余元后,最终法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两被告罗平、宋军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000余元。
法官提醒,市民在饲养宠物时应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饲养者带宠物外出时,一定要给其戴好项圈和牵引绳等,主动避让行人;市民也要尽量远离宠物,更不要主动招惹宠物,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