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保护法每5年修改一次。近期,民主党、自民党、公明党、国民生活第一党等4党在实务者会议上就新修正案达成一致。新法案从爱护动物的角度出发,禁止将出生后不满56天的猫狗从“父母”身边抱走。但考虑到宠物业界的利益,法案实行后的3年内,具体日期被更改为45天。
如果修正案得到各党的公认,将有望通过议员立法的形式在本届国会中通过。
针对如何规定“禁止贩卖幼年猫狗”的期限一事,动物保护团体参照欧美的做法提出期限为“出生后56天”。如果幼年猫狗过早离开父母,容易乱叫或是咬人,这样一来最终导致宠物业界会实施“人道毁灭”来解决“不听话”的猫狗。(注:人道毁灭Animal euthanasia,是以最低的受痛苦程度,把动物生命人为地结束)。但宠物业界的业主们对“56天”背后的科学根据有所怀疑,加之饲料费也会随之增加等缘故,最终他们提出希望将时间定为出生后45天的建议。因此在具体期限一事上,政府与业界的意见出现了分歧。
该法案禁止饲养者向宠物商店出售出生后56天以内的宠物。但在法案的附加条款中明确指出,为了防止期限变化过大造成的影响,标明在法案实行3年内期限仍为“生后45天”,3年过后则更改为“49天”,而对于何时更改为“生后56天”,虽然有关方面仍在继续讨论,并争取在5年内实行,但尚未做出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