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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宠物市场出售鳄鱼 鳄鱼做宠物,危险!

时间:2012年08月01日   来源:大公中原新闻网讯

 

近日,洛阳市民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66778866反映,他在上海市场附近的宠物市场见到有商贩售卖小鳄鱼。29日,记者发现,该市场确有鳄鱼出售,商贩更是声称其所售卖的是扬子鳄。洛阳市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称,大多数鳄鱼属国家野生保护动物,未经允许私自贩卖、饲养构成违法。

  鳄鱼当宠物,价格有点高

  29日,记者来到位于上海市场附近的宠物市场。在一家宠物店内,记者看到两条鳄鱼在水槽中一动不动,稍大的体长约20厘米,较小的体长约10厘米。

  宠物店老板告诉记者,这种鳄鱼叫扬子鳄,大的2200元一条,小的1200元一条。他说,来买鳄鱼的主要是年轻人,图的是刺激,喂养起来也比较方便。他还炫耀地说:“鳄鱼销量不错,近期已卖出十几条了,还有不少顾客在打电话预订,其中,一名顾客打算掏4500元买两条鳄鱼呢!”

  鳄鱼长大后,是个麻烦事儿

  记者对饲养鳄鱼的安全性表示担忧。店老板说,只要小心,就不会被鳄鱼咬到。然而,鳄鱼性情凶猛,记者用细钢丝轻轻触碰了一条小鳄鱼,原本一动不动的小鳄鱼猛然对细钢丝发起攻击,死咬不放。

  “平时喂小鱼苗就行,鳄鱼长得很快,能长到1米至1.5米,长大后,可放在卫生间的浴缸里喂。”店老板介绍说。

  鳄鱼长大后怎么处理?对此,店老板说有人来收购,至于何人来收购,他却不作答。

  无证售卖或驯养——违法!

  对于有宠物市场卖鳄鱼一事,洛阳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一田姓工作人员称,扬子鳄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数量稀少,市场上售卖的鳄鱼很可能是湾鳄或尼罗鳄。

  她同时表示,即便是湾鳄、尼罗鳄,也属野生保护动物,在未办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出售、收购、运输、携带、驯养都属于违法行为。另外,鳄鱼性情凶猛,不适合当做宠物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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