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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宠物“买座”不该成宠物主人的“人生观”

时间:2012年07月26日   来源:

  有这样一则新闻,一位女子携宠物上公交车之后为宠物买票占座,并称自己已经为自己的宠物买了票,可以自己占一个位置,等有病残孕上车才会让座,别人是不会让座的。(华声在线7月26日)

  对于这一事件的真实性我们先暂时不说,有图有真相,真实性我们还算可以相信。现在社会日益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正在逐步提高,很多人也兴起了宠物热,女子心疼自己的宠物我们可以理解,毕竟是自己一手养大的,不管落到谁头上都会心疼。但是就像这个新闻里面说的女子竟然为宠物买专座未免有点做的过头。公交车作为公交场合,人们要懂得宠爱宠物的分寸,遵守社会公德才是明智之举。

  可能,总有一些人的观点是万物是平等的,但是大自然是弱肉强食的,老虎不会因为吃了羚羊而惭愧。如果这样的事情不制止。那以后都这个样子做,你乘坐的公交车,80%的座位都是被狗坐过的,你会说你无视那个么?是,你喜欢狗,我也喜欢狗。但是未必我就喜欢你的狗!

  “毕竟公交车是公共场所,带狗乘车本身就不文明,更别说给狗买票乘车了。”市民王大爷认为,而面对这样的不文明行为,一方面公交公司要作好宣传工作,按照行业规定,宠物是不能被带上公共交通工具的,这主要是出于卫生和安全的考虑。把宠物狗带上公交车,狗身上的病菌就可能在拥挤的车厢内传播,不但使其他乘客的身体健康受到威胁,也是对他们的不尊重。另一方面,广大乘客也应自觉遵守有关乘车规定,要积极配合司机工作,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乘车环境,不能因个人喜好而影响他人。

  此外,司机允许“人狗同车”是一种什么行为呢?笔者的一名律师朋友认为,司机允许宠物与客人同车旅行,有损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既违反社会公德,也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司机的放任,客观上损害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此外,宠物与乘客同车共行,对消费者人身安全也构成了威胁。因此,而作为公交公司的服务人员,维护每一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否则招待了一个宠物,必将失去更多的乘客。

  可能,很多人都喜欢把狗狗当做孩子一样来养,有衣服,有好吃的。但是像公交车这样和人的日常出行紧密相关的地方,怎么有为宠物买票占座,用人的座椅的呢?小到人生安全、环境卫生,大到人格尊严、风俗习惯,文明养犬是宠物主人道德素养的体现。即使在公共场合也要尊重其他人,毕竟这里不是自己的家,不是你的私人场所。在家我们可以给狗狗买宠物用品,或者你和狗狗一起用餐、睡觉。但是建议还是不要把狗狗带到公交车这样的公共场所。狗身上有很多病菌,人狗同车、共用座椅使得其他乘客暴露在危险之中,况且狗身上的很多病毒还是人类未知。这样会有很大的卫生隐患。

  孔子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现在恐怕要再加上一句:“己所欲之,慎施于人。”狗之所以被称为宠物,正因为它是个人喜好释放的对象,在家里,只要您喜欢无论怎样都不过分。而在公共场合,首要的就是尊重别人的感受。此外,文明乘车也是每个城市市民应该遵守的规则,不允许带宠物乘车也是早有规定,即使将宠物带上了车也不应该让宠物乘专座让乘客站着呀,这是与社会公共道德是相违背的,因此,花钱为宠物买座不应该成为养宠物主人的“人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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