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当前,我县县城殡葬仍沿用旧习,请道士超度亡灵,丧家自行择地,用棺木土葬,处于放任自流状态。我认为永顺县城殡葬习俗改革已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刻。现行殡葬习俗危害性很多,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行殡葬习俗的危害性
1、现行殡葬习俗严重影响城内居民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目前,县城常住人口近6万余人,以年5‰的正常死亡率计算,每年县城死亡人数在300人以上。按传统习惯,人死亡之后,少则追悼亡灵三日,多则九天左右发丧。从理论数据上看,平均每天县城都有人办丧事,一人死亡,数百家昼夜不得安宁,白天的正常工作秩序,常常受到葬礼喧闹的干扰,市民在晚上的睡梦中,也常常被道士的锣鼓声敲醒。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市民的工作和生活。
2、现行殡葬习俗严重浪费资源
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人均占有资源比例的限制,我县县城的殡葬习俗,不仅严重浪费了十分有限的土地和森林资源,而且严重影响城市扩容和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同时也浪费了有限的社会资金和社会劳动力等等资源。
3、现行殡葬习俗严重影响我县城市的品位提升
道士锣鼓昼夜敲,出殡队伍街中游,成万坟墓环城现,凡此等等,陈旧的殡葬习俗严重影响了我县县城形象,大大降低了现代生态旅游城市的品位。
二、县城殡葬习俗改革时机已经成熟
改革兴邦、除弊利民。我认为我县县城殡葬习俗改革时机现已成熟,其理由如下:
1、殡葬改革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殡葬改革是上世纪中叶由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倡仪,实行的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50多年来,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在去世后实行火葬,表现了他们的高风亮节和崇高的精神风范。2001年,朱镕基总理在我州视察时指出:少数民族地区也要推行殡葬改革,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行火葬。
2、国家、省、州关于殡葬规范性管理文件的颁布,为推行殡葬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1997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重新修改后的《殡葬管理条例》,2002年5月湖南省颁布了重新修改后的《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2003年,州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加强殡葬改革的通知》,这些法规和文件的相继出台,为我县县城率先改革殡葬习俗,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3、湘西州除我县外,其他县市已开始实施殡葬改革
吉首市从2002年8月开始筹划殡葬改革,规划殡葬用地,2004年1月1日,吉首市兴龙陵园公司殡仪馆已正式投入营运。我州其他六县也已完成公墓山用地的规划、选址和征地工作。
三、县城殡葬习俗改革建议
1、请求县委、县政府将县城殡葬改革作为一件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列入2004年议事日程。
2、实行政府引导,科学规划,招商引资,企业运作。采取殡仪葬一条龙服务的办法,从规范土葬入手,逐步推行火葬等一系列的殡葬改革制度。